记录的文字下,附着张照片。

        是从某个路边监控上截下来的画面中。

        画面中,吴安正一边拿着手机放在耳边,一边急匆匆朝着某个方向跑去。

        “当日上午,吴安原所属公司宣布因公司业绩等原因裁员,吴安在被辞退的人中。

        当日上午九点左右,吴安离开了原公司,在大致十点钟,返回到了住所中。

        至当日下午两点之前,未有吴安相关记录,期间共享单车公司客服部门曾打电话给吴安,吴安未接听。

        下午两点,吴安在相关招聘软件中,开始投递简历。并于一小时后有外出,前往人才市场,一直到人才市场休息。

        次日,吴安清晨出门,面试无果。下午寻找到份半日零工,工作当当夜八点整,离开工作地点,返回到了家中。有查询到吴安在附近超市的购买记录,内容为:一瓶矿泉水,方便面五袋。

        晚上八点半,吴安向其母亲的银行账户上,转去了1500块钱,吴安账户余额剩余785.54元。(调取吴安账户转账记录。吴安每隔三十日都有向其母亲转账基本相同金额。这笔钱大部分其母亲未曾动用,依旧在账户上。)

        晚上九点半,吴安接收到房东信息,提醒他在房租到期前,给予下季房租。

        晚上十点后,吴安手机未再有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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