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闻笛在暗处翻了翻白眼。
原本,何闻笛打算自己当这个“出头鸟”的。
但,拔头筹的青年,无论体格、精力,还是说话行动的气势,都远在平均线之上。作为“瘦骨伶仃小丫头”的自己,就算说得再怎么动听,怕是也没人会跟随了。
——要试试第二方案吗?
何闻笛还在犹豫,就有个大叔走了出去。
不是刚才那个圆滚滚穿板甲的。
这位大叔的年龄似乎更大些,黝黑瘦高,皮肤粗糙,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给何闻笛的第一印象,像是高原上的乡间教师,或者县城的老文青。
“年轻人有朝气是好事,想成就点事业也不错。”
大叔虽高,也比金发青年矮了足有四五厘米。虽是仰望,气势上却丝毫不输。
“不过,小乔啊,你考虑过吗?还有像老叔叔我这样,光是活下去就得拼尽全力,团结在一起才能找到希望的人。看你的意思,你的队里不需要‘普通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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