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曹阳觉得投资邹洁伦应该没亏。

        跟宪哥的阿尔法唱片制作公司签订合约,曹阳这边约定的是,唱片发售以后,博米要分走净利润的60%。

        对于出资方来说,这个要求是完全合理的。

        甚至有些出资方可能会开到9:1这样。

        剩下的40%,按照湾湾这边不成文的规定,一般艺人要拿走20%,最后的20%才是唱片公司的。

        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样,宪哥和邹洁伦都不会亏,因为投资都是博米出的。

        而曹阳需要邹洁伦的唱片销售额达到1670万软妹币,曹阳才能回本。

        在这个年代,如果想要收到这么多的回报,也就意味着邹洁伦的第一章专辑得卖到20万张以上才行。

        事实上,邹洁伦自己都很没有底。

        不但他没有底,宪哥也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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