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绝对的作。
“因为艺术系需要上预科,以及家里面的强烈反对,最后我拿自己的创业经历与实际成果给学校发了一封邮件,经过了单独的审核以及跟校方的长时间协商,最后变成了授课,我只需要在考试的时候去现场考试,按时邮寄作业就可以了。”
······
这么做确实是没有毛病。
国外很多的事情,虽然规章制度写的很明确,但是如果有特殊的表现,可以argue的地方也是特备的多。
高中生,自己开设了美妆与服饰公司,应当并不是那么常见的一个履历吧?
并且在那个时候就有着百万级别的粉丝,校方的招生官也不是二哈,不会直接拒绝,至少开个会协商决定一下也是常见的现象。
“然后你现在也是上学中?”
“对啊,不过最近马上有个,我需要过去参加一个现场的服装制作考试,主要是根据一个主题进行制作,大概需要花费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准备吧,老师会专门开设进行讲解,作品还有着要求,所以这次休息之后,下一次见面应该就是圣诞节的时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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