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狼欣慰地说:“那就好……你说喜欢我的狼耳朵……可是我,我已经没有耳朵了。你还抱着我,说想知道我在想什么,我想来想去,还是想告诉你我的过去……”

        约申科忍不住抹起眼泪:“呜……快别说了阿绫,我现在都知道了,我的宝贝小狗是你,呜……”

        他去年在放学回家路上捡了条小狗,也没问是谁的,就不明不白养着。小狗软软的长着灰毛,还很聪明,约申科不由得对它产生了感情,时常抱着它倾诉心里话。

        他作为天下渣人类的一员,肯定时常和小狗承诺,“我最最喜欢阿绫”,“我只喜欢你一个”,“要是阿绫能永远陪着我就好了”。

        宝贝小狗竖起耳朵听到了,都认真记在心里。

        可是某一天,小狗阿绫消失了。

        约申科又急又慌,花了很多钱,用尽各种办法请搜狗队找了大半年,还是找不到阿绫。

        缺乏生物知识的他不知道,他捡的不是什么可怜小狗,而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狼犬哨兵。而他的宝贝小狗,在复出后给组织卖命时,不小心落入坏人之手,丢掉了毛绒绒的小耳朵。

        没有小耳朵的阿绫,不敢去见约申科,害怕吓到青年。犹豫了很久之后,她最终决定把自己的记忆注入超感发箍,偷偷当成礼物送给约申科,告诉青年实情。

        说开之后,铃狼久久不敢抬头,毕竟说到底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约申科出身巨富之家,身边从来不缺美丽娇软的少女,而她不敢奢求太多,只是想如果有可能的话,能和对方继续做朋友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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