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鞋底太干净,以至于在李继英的西装裤腿上连个脚印都不曾留下。

        被踢到的地方自然是不需要揉的,李继英垂眼一看,感觉连拍灰的过程也可以省去——不是他嫌。是怕大哥嫌,不肯给他亲近。

        有时,在沐浴之后,欢爱之中,他摸过吻过脚,大哥只要神智还清明,就绝不准他再碰再吻脸颊。大哥连他自己已经洗得芬芳干净的脚都能嫌弃,何况脚印。

        想到此处,他将无奈又好笑的目光落回阎希平脸上,将刚为大哥脱下的皮草随手一扔,他强行把生气的大哥搂进怀里安抚,“错了,对不起!”

        他盯着阎希平含怒的灰眼睛,无比诚恳地道着歉,“大帅,我打出生起就是个野小子,不懂斯文,不懂端庄,连读书读到成年都救不了我这天然的个性,您把我从小看到大,也知道我是个什么东西。我不敢跟您保证不再犯,省得您又要像上回那样说我骗您,那我可就又得冤屈难过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了,我只能说我尽量改,好不好?大帅,大哥,您消消气嘛!别跟小弟计较了,大哥,大哥!”

        他不在眼前,阎希平可以在短短一年内就忘掉他的脸。

        可他这么成日地在身边晃,在耳边叽叽喳喳,日复一日地显露出了记忆里那个“继英”的模样——就是他自己说的,野小子的模样,毫不像一个哥儿。阎希平在喜欢他的忠诚能干之余,也受到提醒地回忆起了自己跟他曾经的点点滴滴,不由就对这位小弟兼太太更多了几分熟悉和亲近。

        这时候看他求得情真意切,加之他脸上肌肤恢复了浅浅的麦色,五官随之明晰,是个剑眉星目、俊秀精灵的好模样。看着看着,就对他消了不少气,阎希平抬手一拍他脑袋,拍得也是不轻不重:

        “混蛋的野小子!”

        李继英认为,这是大哥开始跟自己打情骂俏了。都能打情骂俏,那当然就是不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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