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都是后话了。无论之后的我再这么觉得洪姐签我是她捡到宝了,在当时只在剧组待了两天的我看来,自己都是被一块天降大馅饼砸中了。
第三天正式收工后,我就直接坐洪姐的车去了公司面试,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在一周后等来了公司的电话让我去签书面合同。生怕公司反悔的我在签约现场更是一个条款都没读,二话不说大手一挥,就签下了那份长达七年的卖身契。
我之后的许多成就都离不开洪姐帮忙,没有她在人后推波助澜就不会有我在人前兴风作浪,可以说洪姐是我的贵人。
那从这种意义上看,秦昭屹也是我的贵人。
他出手大方,给我资源时从未手软,甚至我的许多艳压其他女星的出圈礼服,都是顺着他的人脉来到我的怀里的。
他让我躺赢,让我不用瞻前顾后,因为前有他的光环庇护,后有他的人帮我收拾烂摊子。
也难怪洪姐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要牢牢抱紧秦昭屹的大腿。
可要是能够重来,我希望那个被灌了迷魂汤的夏夜可以蒸发殆尽,希望那个鬼迷心窍的冬夜可以被风雪掩藏。
我真的希望我和他不曾遇见。
一切都没有开始,便也无所谓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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