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伙是个无聊透顶的人,以前没到手还好,可是都五年了。”故交做了个附有暗示的手势,“腻了。”
他沉默,眼睛扫过故交的手指,想起那人指节上戒指的晒痕。
他想,总要有人瞎了眼,才能让别人有机可乘。
他想,我会给他更多,更衬他的戒指。
他拿上外套,刚好,是和人妻初见那天穿的。
他要去见人妻。
*他不知道的是,那天弄脏他衣服的不是红酒,是人妻袖口不小心沾的血。
*老公很怕人妻,各种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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