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和一群混混打架——我是说,他和别人打——的时候被打断一条腿。从那时起,我就後悔我曾经对他抱有的一切憧憬和尊敬。直到现在,我也耿耿於怀。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他这样一个我眼中的绝世高手为什麽会被打成丧家犬,但我只能理解一件事。
他并不是「绝世高手」。不若如此,他怎麽可能被一群小混混放倒?
因此,我也没理由去尊敬他了。
从那时起,他就开始依赖我过活。教我锻炼、教我手法,把我训练成一个盗贼。为了保证每单生意都稳定,他告诉了我如何与黑手党接洽——那种把原价值中百分之八十都上缴的、最稳定的出货方式。
一枚镶金的戒指只能换来一瓶酒。就算是年少无知的我也察觉到他们拿走的不止百分之八十。可我只能这麽做。
我曾经尝试过自己去找地方出货,但回头立马被人堵,受到一顿毒打外加钱全被抢。
以至於现在,我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了。
那次自作聪明导致的结果,是我受到了两次毒打。
第二次当然是他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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