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正因为是黑街,我反而有些迷失方向了。
黑街这种地方,不管如何管理,都有一个不可动摇的事实。
这里是犯罪者的天堂。
也就是说,这里万店皆当铺。当初那个小偷也说不清楚那位鹰不怠.惰到底在哪家店、哪个人那里出货。我也不能大张旗鼓去找,毕竟在这种地方,只会打草惊蛇。
我说的打草惊蛇,是指我的行为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以至於无法顺利拿回被出掉的项链……如果没有价值,又怎麽会有人费心寻找?而这就代表我会拿出天价去赎,或者g一票大的……我虽然无所谓,但好歹和勇者约定过除了自卫不能动手的。
我这人怎麽就这麽重视约定呢?
我只能先漫无目的地在黑街乱逛。
作为一个生面孔,我理所应当受到了其他人的关注。然後我又一次感叹了坏人的自律远超正常人。偶尔有几个想法不纯的人不是被同伴敲头就是自己低头隐藏眼神,显得很有礼貌。
嗯,有礼貌。没毛病。
我也有想过我穿这一身到处跑总会x1引视线的……可一路上我也没发现什麽能够取代这条繁琐裙子展现我高贵的身份,於是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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