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呢?不过就是让滋养自己的恩人崭露笑容,林苍璿有必要这麽执着一间小小的餐厅吗?找齐这麽多令他既放心又骄傲的优秀同事,还在他不知情的情况说出全台北市最好的餐厅这种豪语,这又是g什麽?
有时候想起某些事情,当初的一团迷雾,现在逐渐拨云见日。
包含他们第一次约会,包含林苍璿的第一次告白,怎会这麽恰巧。他和齐劭第一次约会的地点就是在bAng球打击场,如果只是一次,或许还能说出是个美丽的意外。那一天的告白,程瑜想着想着就失笑,一年半前的齐劭在宝藏岩的阶梯上跟他告白,一年半後的林苍璿在同样地点对他说出同样的话,如法Pa0制,彷佛心有不甘,想重复程瑜的记忆。
程瑜想起了那本书,林苍璿借走的那本《情书》。
翻开书的外封,里面是齐劭的签名,齐劭喜欢在自己买过的每本书封後方签上自己的名字与日期。林苍璿借走那本书,但隔天就还给程瑜,还回来的却是一本崭新的书,早就没了谁谁谁的签名。
线索只是自己忽视,并非全然躲藏起来。
要是换做还不知道林苍璿心思的以前,恐怕只会让其他人觉得林苍璿不想让程瑜触碰齐劭,啊,换个角度想,好像也对。究竟林苍璿在意的对象是谁,颇耐人寻味,如果又把线索推演到更早之前,又会更觉得这人怎麽如此傻?
有yAn光过敏选择了柔道社,不吃鱼、见了鱼就害怕,这种人还跟着一起去yAn光充沛充满海洋风情的峇里岛观光度假兼放松心情,出游理由一大堆,别人都以为他为了齐劭才答应一起去,结果峇里岛那几天也没见过他下水,成天缩在yAn伞下,或是整日窝在饭店冷气房内。
真想笑,太愚蠢了。
做不出大方的态度,连一本书都吃醋,林苍璿如果真的喜欢齐劭不大不了就自己约出去玩,不要约他男朋友,何必Ai跟别人的团Ai当别人的电灯泡?
车厢摇晃,细雨过後的捷运透着一GUYSh霉味,步出捷运,外头的空气冷冽沁入肺部,程瑜拉紧外衣,也不撑伞,让霏霏的雨丝落在身上。下午三点多的市集只剩两三只小猫,蔬菜水果摊的老板专注地看着最火热的新闻,扒开卖相差劲的橘子一瓣一瓣剥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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