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是个心软的人,根本看不得杀狗,毕竟狗那么可爱,又是人类的好朋友。
所以说,这档子事上只能用鸡血了。
不过鸡血没有狗血厉害,那倒也不用怕,里边再掺上一点朱砂就可以了。
买完这些东西,我又去批发市场买了点小玩具,就是小孩玩的呲水枪,大的小的,一共买了五个。
弄完这些,全都装进我的大背包里。
背好了背包,我打上一辆出租车,直奔国都城中最大的夜总会。
这家夜总会叫什么就不细说了,之所以去这地方,是因为每天晚上这里都有内衣秀表演。
据说还是什么百人大秀,一百多个姑娘,只穿内衣上台走秀。
乍一听,这的确挺刺激的。
可我并非是贪财好色之辈,去这种地方当然不是为了看表演,而是要寻一些东西,我有妙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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