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是个心软的人,根本看不得杀狗,毕竟狗那么可爱,又是人类的好朋友。

        所以说,这档子事上只能用鸡血了。

        不过鸡血没有狗血厉害,那倒也不用怕,里边再掺上一点朱砂就可以了。

        买完这些东西,我又去批发市场买了点小玩具,就是小孩玩的呲水枪,大的小的,一共买了五个。

        弄完这些,全都装进我的大背包里。

        背好了背包,我打上一辆出租车,直奔国都城中最大的夜总会。

        这家夜总会叫什么就不细说了,之所以去这地方,是因为每天晚上这里都有内衣秀表演。

        据说还是什么百人大秀,一百多个姑娘,只穿内衣上台走秀。

        乍一听,这的确挺刺激的。

        可我并非是贪财好色之辈,去这种地方当然不是为了看表演,而是要寻一些东西,我有妙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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