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七八十年代,三水县跟着师傅学瓦匠、木匠、漆匠的农村孩子多不胜数。
一般情况下都是主家管一顿午饭,给一包一毛六分的“丰收牌”香烟,一个大工一天一块二毛。
青壮年男性小工一天才挣八毛钱,但是能够吃饱肚子、混一包香烟,算算账一天其实也相当于挣到一块二毛多钱。
妇女小工还要便宜一些,一般情况下得不到香烟,拿六七毛钱一天,其他待遇都一样。
做建筑的大多数是农村人,很少有街上人肯做瓦匠、木匠和小工。
当下农村的组织架构是公社、大队、生产队,其实就是一两年后一直沿用至今的乡镇、村、村民小组。
在土地联产承包前,农村人上街做木匠、瓦匠、小工,挣到手的钱要交一部分给大队,大概是一个月十块钱左右。
不交钱是不行的,大队分粮食时会拒绝这些没有挣到工分的社员领口粮。
粮食在此时不是敞开供应的商品,要粮票呢!得不到口粮怎么过日子啊!
因此社员不得不服从管理,哪怕有手艺能够去城里挣钱也要得到大队同意开具介绍信。
这时代的介绍信相当重要,在外地遭遇检查时拿不出介绍信,就会当做盲流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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