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夏开始习惯和内线卡位,进攻端继续奔跑。

        球队给他的战术地位一般,他更多作为蓝领前锋和反击过程中的终结手。

        既然是大前锋,他就必须考虑篮板的问题。

        他认为,有时候即使卡住了对手,篮板仍然落不到他手上,因为他的爆发力不足以让他将篮板收住。

        假如他卡住体重大过自己的对手,跳到对方无法触及的高处呢?

        只是幻想罢了,他不知道那要怎样的身体素质

        他最擅长的事情,是防守端和对方的大前锋肉搏,进攻端连续奔跑20秒队友仍然不传球再跑回去肉搏再在进攻端跑20秒。

        那正是他吸引球探的地方。

        吉伦陶醉了,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再见到一个“Wish”?

        “Wish”并不具备迈克尔·乔丹、蒂姆·邓肯、勒布朗·詹姆斯...等一系列基石新秀那种一眼就能看出身具“不容错过”之天赋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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