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个条件,希望他回去之后,能把公司的现金流,存到华国的银行来。

        顾霄拒绝了,作为一个曾经被逐的□□,他不愿意跟华国官方合作。

        他去了香港,选择了跟英联邦政府,以及英署的律师所合作。

        说白了,作为曾经的□□,哪怕他明知华国公安能力确实很强,但顾霄更愿意相信英联邦警察更强,而且他只是个华侨,就国内和香港比,更愿意定居香港,所以当时移居香港,请求英联邦政府的庇护,再请律师打官司,想要夺回财权。

        英方当然很乐意配合他,毕竟国际废料公司,现金储备全是美金。

        一旦英方帮助了他,以后,那笔钱,他肯定会存在英方下属的银行,不就是一笔强大的外汇储备?

        按理来说这事儿不难办,英联邦也全力以赴。

        但大局势不允许,现在是95年啦,97香港就要回归。

        顾霄配合英联邦,等了一年,迟迟不见消息不说,虽然英方一再承诺会帮他,但是,他们自己都要撤出香港了,自身难保,还怎么帮顾霄?

        而现在,南洋的股东们已经在往华国国土上运送毒垃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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