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是虚构的,是鉴于历史唯心构建出来的一种虚构。但这种虚构却是瓦解贵族社会最好的药剂。

        按照自然法学说,大抵有三条特点。

        自然法是永恒的、绝对的,比如天赋予了人生存、财产的权利。

        人的理性可以认识、发现自然法,理性去认知世界的一切,并作出符合天赋人之权利利益的判断,并制定出准则。

        自然法超越于习惯法、贵族秘密法等等之上,后者应当服从前者。习惯不一定是对的。

        而墨者的天志规矩等学说,正可以与这三条无缝对应。

        天志是永恒的、绝对的。比如人皆天之臣、众人平等、交相得利人人得利这是基础。

        天志适可以被认识、发现、总结、定义的。比如我懂天志如匠人之有规矩。

        天志的规矩,是应该超越如今的一些不合理的习惯与制度的。比如尚贤,这是要高于血统的。

        由此推出“君、臣氓之通约也”、“人无分贵贱皆天之臣故而平等”、“同义则天下大定”等概念,也如顺水推舟一般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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