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掌柜做了一辈子生意,自然知道自己该去进点好货了……

        但好在叶欢也没得选,只能先让他把这些包起来,一边也琢磨着或许镇子太小,实在没有什么她能看得上的东西,等去了府城一定要给苏长安挑点好的用着。

        这么一想,她忽然又想到了苏长安书桌上那放了两年没用的笔……

        那笔也不是好笔,而且都快秃了,这样怎么能写得舒服?

        叶欢便自己在铺子里寻摸起来。

        等何掌柜把金贵的玉版宣包好,正要去包更金贵的墨条,就听她问:“掌柜的,这个笔怎么卖?”

        “这……”

        何掌柜瞳孔一缩,“这是本店唯一的一支狼毫笔了,弹性和聚锋都是极好的!我记得苏秀才的字苍劲有力,可谓笔走游龙,字迹更是力透纸背!最是适合这样的笔!”

        “不过……眼下天旱,那黄鼠狼也没粮吃,毛色就没从前那么好了,所以好笔难得,而且这笔杆还是用好料做的,就……要贵一些……”何掌柜脸色挣扎片刻,最终一咬牙道:“若你们买,我还是折价,给上九两就行!”

        这若是普通的羊毫和兼毫,少则几十文,多则数钱也够普通农家用了,便是镇上的学子,有些也只用几两的……

        “行,一起包起来吧。”叶欢爽快的点头。

        既然苏长安想要重新提笔,那她自然要全力支持,她也希望能看着他重新露出昔日里她不曾见过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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