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自家的女婿都造反了,那大唐真的就是全天下最大的笑话了。
要是其他的人想要跟李二要战马,还想要组织骑兵,李二早就用刀子教育他们做人了,但是江云卿给出的理由也是非常的有说服力的啊,非常的让李二动心啊。
女婿也是真的有赚钱的能力的,如果可以组建一支商队,可以为朝廷带来更多的税收,也能给国家带来更多的收入了啊,江云卿的钱那又怎么样,回头还不是要存到钱庄里面,到时候还不是国家先用。
到时候李二有了钱了,也可以去买更多的战马了,好好的训练出一支强大的骑兵,以后开疆拓土,兵指高句丽。
而且现在,江云卿连爆破筒这个东西都弄出来了,给他弄点战马也不是不行。
“云卿啊,正在服役的战马,我是肯定没有办法的了,别说我只是皇帝家的一个亲戚,就算是兵部尚书也是不敢卖给你的,私自贩卖服役的战马,可是要抄家问斩的。”
李二当然知道,战马是不能给,可是朝廷现在还有一个很大的负担,但是这个负担现在倒是非常的很合适的甩给江云卿,万一江云卿有办法弄好了,把这个负担给朝廷甩开了也不是不行。
“但是,你岳父我呢之前听说了个事,我这里有个不错的办法,你也不要急着答应,你要是觉得能行的话,我就去找我那皇帝亲戚商量一下,现在程咬金不是要去安北都护府了吗?正好朝廷也派了右威卫的参军裴行俭来给你做特种兵的监军,你要是觉得能行的话,可以让裴行俭先带你去瞧瞧。
只是这个数目可不是小数,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吃的下了。”
听到这话,江云卿的眼睛里不由得划过一道光,有战马就可以了,至于价格那些都是小事,要是商队可以一直到西域,然后再大肆搜索一下那些什么种子的,那就再好不过了。
在封建社会的时期,尤其是在唐宋时期的这些都大多是以步兵为主,但是作战的主要方那边还是骑兵。
不管是多好的步兵,也就能跑个百八十公里的,再远的话,体力肯定是跟不上了,就算能跟上,能跑得住的话,那你哪里还有力气大涨,所以不管怎么样,骑兵和战马都是一个战争的最主要的最能一较高下的。
“兵部那边有好多个马场,都是无法上战场,无法服役了的战马,你要是肯花钱的话,兵部估计是愿意卖给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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