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需要解释的一点就是这个女人她并不是好心,甚至她当年没有鲨我也不是因为我的人格魅力吸引了她,而是她渣女的本质救了我一命。
对,作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唯一的一个直女,球女士总是那样不辱使命,在交往了几个形状不一的男友之后,在见过了两家知名上市公司的各种妹妹姐姐们之后,她终于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渣女。
而正是因为她足够的渣,足够的心怀天下,所以她才会手下留情没有暗鲨我,毕竟她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一个错误罢了:
她只是简简单单的想要认识遍地的作者,想要从这个作者的床上爬到另外一个作者的床上,球球女士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或许就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所以那个时候的她才会委曲求全地买了鸭脖来看望我这个与她同城的穷酸作者。
p.s:还有一个原因,我觉得是因为我跟她当时都在地铁2号线上,不然的话按照她那么懒的性格,若要换乘……她肯定就不来见我了。
众所周知的我是一个作者,一个没有钱又不红的作者,但我至少还有我的尊严与我的原则,我的尊严就是不允许任何人说我腿短和我极为一般的外貌,而我的原则就是不睡粉,不曹粉,不与粉丝私联——除非对方漂亮或有钱。
小细节大进步.>
球符合有钱。
你们别看她现在抠抠搜搜时常还哭穷,但她可是C市二环有房的富婆啊!
更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当时可是我给我买了一百多块钱的鸭脖啊!
对于当年还只是二十岁出头的我来说,这实在是一笔巨款【当年直接是穷到没钱吃饭,而今是穷到去卖屁股】,诱惑实在来的太突然,太直接了,对于一个没有什么戒备还心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我来说,怎么可能能抗拒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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