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余富贵,别看我长得这麽年轻,实际上我已经40岁了。我成了怪物以後,眼睁睁看着我的父母老Si,Si之前还一直抱怨我没往家里寄钱。”

        叶子沫忍不住提醒了一句,“是血族,不是怪物。”

        林默则想吐槽,你长的也不年轻。

        余富贵越说越伤心,眼泪鼻涕掉了一把,“我害怕自己会不小心伤害到他们,只敢远远地,偷偷地去看他们,直到他们都离我而去。”

        “那你为什麽不挣钱送回去?你变成血族後不应该具备超能力吗?”

        林默好奇地问道,因为他对标了叶子沫,她活得可是很滋润的。

        “啊,我本来就只会跑跑龙套,龙套能挣几个钱,都不够我的温饱,这年头,血越来越贵了,我又怕被别人抓到,刚刚异变的时候,白天都不敢出门,出来就会被晒伤,直到我遇到一个巫师,他用这个戒指把我的房子换走了。”

        余富贵举起手上制作工艺粗糙的光明戒指。

        林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一个戒指一套房,那巫师是真的心黑啊。

        “有了这个东西,我才能在白天行动,出来跑跑龙套,拍拍照,挣点钱。”

        余富贵很心酸地说道,“白天就跑龙套,晚上我就睡在新城里,我都在这住了二十年了,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同类。”

        叶子沫眉头微挑,她倒是不知道,竟然有过得这麽憋屈的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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