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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时,朝歌已经变了模样,眼神乌黑明亮,除了皮肤白皙了一些,与这里自由自在的女子没有任何区别了。

        岳灵犀让朝歌朝着上河流的下游有人的地方去找,如果十一在公主身边,一定会把她带去最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最主要的是,公主如果受伤了,她身上的伤需要救治,朝歌身上带上了上好的药,和能瞬间毒死一个人的毒药。

        “如果你没机会回来了,这个药要你自己吃下去。”岳灵犀认真地说。

        坐在前进的马车上,朝歌的身体随着马车来回摇晃,她掀开帘子一角,见到另外三辆马车朝着另外的方向去了,脊背发凉,她后知后觉自己刚才是在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如果她回答是不,可能自己就没命了,但是一想到这个任务无比艰巨,只因为要找的人是公主,她无法去责怪岳灵犀。如果换做她……朝歌摇头,把这个想法甩走。

        跟着朝歌的人是从小生长在这里的人,自称叫阿木,朝歌就成了他的哑巴妹妹。

        这一路,朝歌果真一句话都不说,用圆溜溜的大眼睛看,并且记阿木和路上的人说的话。

        阿木的腰上别着一把牛角的刀,和这里的人差不多,这地方民风彪悍,但凡是扎根在这里,都会在腰上别一把刀,走到哪里,刀就带到哪里。

        在到人马歇脚的地方,阿木丢给朝歌一把小一轮的刀子,适合女子的手握住,在边上雕刻了几道纹路,是这刀唯一的装饰。

        朝歌握了握刀子,收到腰边,阿木对她说:“你要快点学会我们的话,不用你会说,但是你要听得懂。你不能露馅,如果你露馅了,我们都要死在这里,我和你,只有你见过公主的面,你要认出她来,然后,我们把她带走。”

        而此时,十一已经带着公主安顿在一处平民家里。

        那家里只有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老人已老,孩子还小,十一无法与她们沟通,就用了最简单的办法,用刀子架在小孩的脖子上,才让老人放弃了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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